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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根豆芽素成分分析

发布时间:2016-01-09 15:43:49 来源:医科毒理安全评价中心 浏览:8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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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根豆芽素成分分析

无根豆芽素是一种能使豆芽细胞快速分裂的激素类农药,成分为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2.4d植物生长激素
6-苄基腺嘌呤到底是什么?
  认定豆芽素6-苄基腺嘌呤为食品加工过程中掺入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错误的,应是食用农产品种植过程中投入的安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
  一、 6-苄基腺嘌呤简介
  6-苄基腺嘌呤,农药名:苄氨基嘌呤;又名:6-BA、6-苄基氨基嘌呤;俗名:豆芽素、豆芽灵、“8012”等。
  1987年开始用于发豆芽(常州市鉴87020号)。
  1990年增补GB2760-86为豆芽专用食品添加剂,限使用量0.1g/kg和残留量0.2mg/kg。
  GB2760-2007作为豆芽专用食品加工助剂,无使用量和残留量规定,2011年卫生部取消其食品加工助剂属性。
  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开始农业部将其作为肥料管理,1997年《农药管理条例》将其列入农药管理,登记作物主要有柑橘、苹果、黄瓜、白菜等(豁免残留限量)。
  6-苄基腺嘌呤用于发豆芽菜,在中国至今已有26年的历史,实践证明是安全的。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安全的”
  《食品安全法》第2条第二款“…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23条第二款“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1、《关于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残留对消费者健康影响的评估意见》(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2013-9-13)
  认定:“6-苄基腺嘌呤在豆芽生产中的规范使用,是安全的。”
  2、《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残留的膳食风险评估报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2013-9-12)
  认定:“即使按照较大风险原则进行评估,各类人群的6-苄基腺嘌呤摄入量也远低于每日允许摄入量,风险完全可以接受。”
  3、中国农业大学研究课题“关于6-苄基腺嘌呤和赤霉酸在豆芽工厂化生产中使用后残留量变化及其膳食风险评估”
  认定:“豆芽中苄氨基嘌呤,其慢性风险商(RQc)低于0.1%,急性风险商(RQa)低于7%,表明膳食摄入风险是很低的。”(注:风险商>100%,表示有不可接受的风险,风险商越小越安全。)
  三、国外()标准“认可使用”
  《食品安全法》第23条第二款“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参照相关的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4、美国、香港、台湾
  6-苄基腺嘌呤被美国、香港、台湾等或地区“免订残留限量”(《境外豁免农药名单》编号 18 P2 、P5页和《美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5、日本
  豆芽归为“其他蔬菜”,6-苄基腺嘌呤较大残留限量≤0.5mg/kg,允许残留量在所有作物中是较高的(《肯定列表制度》)。
  6、联合国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
  FAO/WHO农药残留联合专家委员会(JMPR)确定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是0.05 mg/kg。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毒性分类标准,为经常食用不可能存在急性危害类。(《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残留的膳食风险评估报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2013-9-12)
赤霉素是植物自身可以分泌的激素,2.4d是人工合成的植物激素,在农业上被广泛使用,植物激素与人体的动物激素不同,通常不会促使早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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